2015-12-14 16:19:17 來源:福州市委文明辦 責任編輯:夏芳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書記袁榮祥 全國文明城市是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也是一個城市整體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高城市競爭力的內在要求、重要內容和現實需要,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等各個領域,是一項綜合性、社會性、群眾性的系統工程,也是一件惠及廣大市民群眾的大實事。 在連續三屆獲得“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稱號的基礎上,從2006年開始,福州市提出了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標,掀起了新一輪創建熱潮。在指導思想上,我們緊緊圍繞“建設經濟充滿活力、政治文明民主、文化富有魅力、社會和諧穩定、環境舒適優美的濱江濱海省會城市”的目標定位,堅持把創建過程作為推動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福州的過程,作為提升城市宜居品質、著力改善民生的過程,不斷增強創建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在工作推進中,我們認真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重點從推進又好又快發展、強化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提高市民素質等方面,細化分解創建工作目標任務,扎實有效地開展創建工作;在組織領導上,我們建立健全了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有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市民群眾積極投身創建活動,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力爭實現創建工作目標,推動福州各項工作在海西“兩個先行區”建設中作表率、走前頭、樹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