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11:45:17 來源:福州市政府辦信息處 責任編輯:夏芳
1.將融資租賃業作為福州市加快引進的新興金融業態之一,大力推進保險、金融租賃等法人金融機構申報組建,推動發展融資租賃業。2.鼓勵融資租賃業在福州新區集聚發展,支持融資租賃企業兼營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商業保理業務,推動在新區形成全省融資租賃公司主要集聚區,實現融資租賃業跨越式發展。3.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在福州新區按照國家監管政策設立民營銀行,參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截至目前,福州市已有融資租賃公司12家。 |